兴隆台区商业局对小企业实行租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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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7295
颗粒名称: 兴隆台区商业局对小企业实行租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6月11日,盘锦报刊登一篇兴隆台区商业局对小企业实行租赁。
关键词: 商业局 小企业 租赁

内容

本报讯 兴隆台区商业局5月初对经营不景气、长期处于微利和亏损的油建商店、黄金带商店等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具体做法是:商店所有权不变,仅向承租人租赁商店经营设施,包括固定资产;按库存商品价值做底垫,承租人按期纳税,向商业局交纳租赁费,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通过租赁,调动了承租人经营积极性。黄金带商店承租人刘金凤千方百计扩大经营渠道、增加服务项目,仅一个月时间,销售商品1万多元。(全学员)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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