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来水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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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7063
颗粒名称: 市自来水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5月18日上午10点30分,盘锦市自来水公司门前,鞭炮齐鸣,鼓乐声声,彩旗飘扬,副市长陶涛将一块标有“文明单位”红底金字的牌匾授给市自来水党总支书记赵维田、经理孙作富,这标志着市自来水公司进入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行列。
关键词: 行业歪风 文明单位 两个文明建设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刘长军报道)5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市自来水公司门前,鞭炮齐鸣,鼓乐声声,彩旗飘扬,副市长陶涛将一块标有“文明单位”红底金字的牌匾授给市自来水党总支书记赵维田、经理孙作富,这标志着市自来水公司进入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行列。
  从去年年初开始,市自来水公司狠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纠正“吃、拿、卡、要”的行业不正之风。他们对职工进行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做到尽服务职责、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树立“送礼不要、请吃不到、登门服务、随叫随到”的良好作风。他们还在职工中开展“宁可一人苦,换来万人洁”的活动,制订了《文明服务规范》。同时,他们还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用户之中,征求意见,帮助用户解决困难。去年,他们先后走访了我市4个办事处、3个村民委员会、7个重点厂矿用户,并发出了60多封征求意见函,为用户解决难题30多个。收费班班长刘长林主动为用户排优解难,受到了用户的好评,被评为省建设厅文明服务标兵。
  由于这个公司积极纠正行业歪风,脚踏实地为用户服务,连续7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并夺得“盘锦日报杯”。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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