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十二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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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6674
颗粒名称: 我市二十二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牌匾
并列题名: 同时有七十二个单位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五个单位获市委市政府颁发的锦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04月10日,盘锦市政府召开盘锦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会中,盘锦市二十二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牌匾。
关键词: 精神文明 建设 文明单位

内容

本报讯 二十二个“省级文明单位”牌匾和七十二个“市级文明单位”牌匾即将悬挂得主的门楣,市委、市政府颁发的五面锦旗亦将闪耀于得主大厅。
  上述牌匾、锦旗是在4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盘锦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会上颁发的。
  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副市长曹志明首先向市医药公司等二十二个单位颁发了“省级文明单位”牌匾,接着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九化建公司等七十二个单位颁发了“市级文明单位”牌匾,向沈阳军区盘锦炼油厂等五个单位颁发了锦旗。
  曹志明副市长还在大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总结了1986年以来,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成绩,同时提出了1987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 (范增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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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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