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顾问处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6049
颗粒名称: 市法律顾问处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工作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盘锦市法律顾问处的九名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协助司法部门查清案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准确定罪量刑,傲到不枉不纵。
关键词: 法律顾问处 律师 刑事辩护

内容

本报讯 春节前夕,市法律顾问处接到了写有“秉公护法”字样的牌匾。这是刑事诉讼当事人高允刚为感谢律师而送来的贺年礼物。
  一九八六年七月,一审法院以好淫幼女罪判处被告人高允刚有期徒刑八年。该处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进行了无罪辩护并通过上诉程序,使这起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法院将被告人高允刚无罪释放。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法律顾问处共受理各种刑事案件七十一件。在这些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这个处的九名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协助司法部门查清案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准确定罪量刑,傲到不枉不纵。市法律顾问处九名律师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加倍努力工作,做一名真正“秉公护法”的人民律师。
  (张国权 蒋文夫)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张国权
责任者
蒋文夫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盘锦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