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侵入民宅 扰乱社会秩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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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5793
颗粒名称: 强行侵入民宅 扰乱社会秩序
并列题名: 大洼县清水农场红砖厂工人孙国华被判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月,大洼县清水农场红砖厂工人孙国华,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扰乱社会秩序,被大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关键词: 孙国华 侵入民宅 社会秩序

内容

本报讯 大洼县清水农场红砖厂工人孙国华,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扰乱社会秩序。最近,被大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日夜间十一时许,孙国华带着某高中女学生来到清水农场红砖厂工人许焕明家说:“今晚我在你家住一宿。“许见孙领一身份不明的女青年进屋,认为不妥,便拒绝孙借宿。孙国华听后,气势汹汹地对许说:“你不让我们住就揍你。”之后,孙对许进行殴打,并令其跪在地上,用菜刀威逼许说:“如不让住就杀死你。”孙国华与那个女学生在许家宿至次日凌晨二点钟才离去。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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