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法院法制宣传方法新 效果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5652
颗粒名称: 兴隆台区法院法制宣传方法新 效果好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2月27日,盘锦报刊登一篇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根据油田矿区布局分散、线长点稀的特点,采取到当地审判的办法,以案讲法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人民法院 法制宣传 经验

内容

本报讯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根据油田矿区布局分散、线长点稀的特点,采取到当地审判的办法,以案讲法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长期以来,由于油田矿区高度分散,很多职工家属很少有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区法院针对这种情况,尽可能把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带出法院到案发当地审判。就地审判”就地宜判,紧接着以案讲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从年初到十二月上旬,已先后就地审判和就地宜判各种案件二十余次,直接听众已超万人,今年六月末区法院在辽河石油高中举行一次宜判大会,因为四个罪犯都是青年人,审判后,审判长结合案例对参加旁听的六百多名师生和四个罪犯的父母作了法制讲演,从社会、家庭、个人三个方面对四个罪犯的根源做了进一步剖析。讲演后,在学校的师生们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不少学生说,过去我们以为只有杀人、放火、盗窃才是犯罪,没想到这法律里面还有这么多说道。
  兴隆台区法院现在正在积极总结经验,准备把法制教育搞得更加生动活泼。 (王政准)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盘锦日报》作为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承担着"办主流媒体,做主流新闻,为主流服务"的历史使命。 《盘锦日报》是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具有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媒体,也是盘锦地区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主流平面媒体。

阅读

相关人物

王政准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兴隆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