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灾民生活有保障 自救有门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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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5165
颗粒名称: 我市灾民生活有保障 自救有门路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盘锦市灾民生活在党的关怀和各方援助下有保障,生产自救有门路。
关键词: 盘锦市灾民生活 有保障 生产门路

内容

本报讯 记者从全市救灾工作检查中获悉:在党的关怀和各方援助下,今年我市灾民生活有保障,生产自救有门路。到十月末止,市里已下拨救灾款四十三万元,各方捐款十一万元,已落实七项生产自救项目,灾民自救收入七十多万元。
  今年,我市绝大多数灾民遭二茬灾,生活底子薄、困难多。针对这种情况,市县(区)乡(场)及早动手抓救灾。八月十三日,洪水刚见下落,市里就召开了救灾工作会议。溢洪口炸开的第二天,兴隆台区就把救灾款送到粮家村民手中。据市救灾办公室十月三十、三十一日组织检查获知,经过各方捐献和市县(区)粮食部门借销,全市两千九百五十户绝产绝收户没有一户断炊;受外洪影响倒房的七百户,越冬住房问题已解决。其中六百四十户盖了越冬简易房,七户盖了砖石结构的新房,余者乡村都已安排了适当的住所;市县(区)已下拨炊事、取暖煤共三千五百多吨,保证了绝产绝收户的炊事、取暖煤的需求。
  为了使灾区人民的生活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市县(区)乡(场)救灾办的同志千方百计想办法,为灾民搞生产自救找门路。各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实现绝产绝收户每户一吨煤、一吨稻草、一吨苇子,每人除计划返销粮外,市县(区)乡补加一百公斤粮食,人均供给五十公斤白菜,年底实现人均收入一百元。同时各级政府都制定了鼓励灾民搞生产自救的措施。重灾区的陈家乡规定,灾民每发展一百平方米蔬菜大棚,乡里借二百元无息贷款。(陈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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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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