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府召开打击经济领域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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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4666
颗粒名称: 市委市府召开打击经济领域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大会
并列题名: 市委召开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政纪大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9月24日,盘锦市政府召开打击经济领域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大会,公开处理了孔祥彦等八名罪犯。同时召开了盘锦市委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政纪大会,对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隋国发等四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关键词: 犯罪 经济 活动

内容

本报讯 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打击经济领域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大会,公开处理了孔祥彦等八名罪犯。同时召开了盘锦市委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政纪大会,对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隋国发等四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大会以红旗剧场为中心,在各县区共设四个分会场。
  在把罪犯押入会场之后,大洼县人民法院宣布了对诈骗金额达四十三万元的孔祥彦、朱显明二犯,分别处以十二年和八年徒刑的判决;利用职务之便贪赃受贿的原辽化干部刘德喜、杜秀芬分别被盘山区人民法院判处五年和四年徒刑。原兴隆台烟卓分公司的调拨员兼临时收款员张兰凤,在一年多时间里竟作案近百起,贪污一万五千元,占单位利润的三分之一以上,这次,被辽河油田检察院依法逮捕。
  原盘山县公路段办公室副主任隋国发、原盘山县百货公司针纺批发部书记兼主任蒋凤云、辽化接待科副科长姜树元等四人,有的支持经济犯罪活动,有的投机诈骗,有的贪污受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留党查看,开除党籍等不同处理。
  市委书记王占在会上讲了话。他强调:“对徇私枉法的,要依法处理;对说情打横的要严肃批评,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心慈手软、查处不力的,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本报记者 高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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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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