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汛期市场物价狠刹哄抬乱涨之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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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4196
颗粒名称: 稳定汛期市场物价狠刹哄抬乱涨之风
并列题名: 四十五个单位和个体户被罚款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8月14日盘锦市物价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市场物价进行检查。
关键词: 市场 检查 物价

内容

本报讯 为稳定汛期市场物价,市物价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市场物价进行检查。仅十四日,在被检查的八十六个国营、集体、个体单位中,有四十五个单位有乱涨价现象,检查组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罚款。
  汛期以来,一部分国营、集体、个体经营者趁发洪水哄抬物价,群众反应强烈。针对这种现象,市物价局组织县、区物价检查所会同市县烟草局、商业局、糖酒公司、果品公司、食品厂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糕点、汽水、啤酒、高价烟酒和饮食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啤酒、汽水普遍涨价,饭店业、糕点副食业擅自提高毛利幅度,缺斤少两;交通饭店等七家集体、个体单位将辽河啤酒由每瓶五角五分涨到每瓶七角;个体户史传英经营的汽水、面包、石林烟、重九烟全部高价出售。仅十四日,在被检查的八十六个国营、集体、个体单位中,有四十五家存在乱涨价现象,分别被处以罚款,罚款额达一千一百五十多元,收缴迫卖重九、石林等高价烟五十六盒;其中个体户史传英被罚款一百元。
  (宋文才)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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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才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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