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柱臣私分公款六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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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3731
颗粒名称: 张柱臣私分公款六千余元
并列题名: 盘山区集体工业联社党委撤销其皮麻厂厂长职务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5月3日盘山区皮麻厂厂长张柱臣等人利用职权私分公款,盘山区集体工业联社党委做出决定,撤销张柱臣皮麻厂厂长职务,并缴回了私分的公款。
关键词: 长张柱 私分公款 撤销

内容

本报讯 盘山区皮麻厂厂长张柱臣等人利用职权,私分公款一万二千八百元,他本人分得六千二百元。五月三日,盘山区集体工业联社党委做出决定,撤销张柱臣皮麻厂厂长职务,并缴回了私分的公款。
  今春整党开始后,群众揭发了张柱臣利用职权,私分公款问题。联社党委立即组成调查组进驻皮麻厂。经过认真调查,查清了张柱臣伙同他人私分公款问题,给予了严肃处理。
  (任喜玉)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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