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出四点意见 整治市区环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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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3116
颗粒名称: 市府提出四点意见 整治市区环境
并列题名: 从本月二十日起畜力车、拖拉机等早七点半至八点半不准通过市区
分类号: G210
摘要: 盘锦市政府于1986年4月19日召开市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关键词: 管理 工作 土地 市区 环境

内容

本报讯 市政府于四月十九日召开市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尽快解决市区环境卫生、市区建设、市区管理、市区交通、市区工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变旧观,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区环境。
  市政府领导同志在会上总结了前段综合治理工作,并就整治市区环境问题提出四点意见:(一)“五一”节前开展整治市区环境和爱国卫生运动。市政府决定,四月二十八日进行综合治理检查评比。要求凡在市区范围内的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市、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搞好市区卫生、市区绿化、市区交通、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这次检查要有表扬、有批评、有惩罚。(二)严加制止违章乱建和侵吞土地的现象发生,必须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要严格城市用地的规划管理,尤其注意乡镇企业的部局与城市发展的协调一致。在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筑必须经市建委审批地号、房号。建委审批后,涉及农业用地的由土地办审批,其他单位一律不得乱批乱建。(三)对于违章乱建及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整治好和迁移。环保部门要会同企事业主管部门坚决抓好,环保部门有权监督检查。(四)市场管理按工商局和防疫站的要求严格检查管理,限期整顿好,特别是农贸市场的违章乱建要限期拆除。
  市政府还决定,从四月二十日起,全市的畜力车、拖拉机等早七点三十分至八点三十分不准通过市区。 (张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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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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