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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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2595
颗粒名称: 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并列题名: (一九八六年三月九日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D814.1
摘要: 1986年,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刘振宦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关键词: 盘锦市 人代会 报告

内容

盘锦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刘振宦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对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法律监督,为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支持改革,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建设,努力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常务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密切同人民代表的联系,搞好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发扬愚公精神,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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