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滨乡预防犯罪实现「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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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2347
颗粒名称: 辽滨乡预防犯罪实现「四无」
并列题名: 全乡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犯罪人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大洼县辽滨乡成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犯罪人员的“四无”乡。
关键词: 辽滨乡 犯罪 「四无」

内容

本报讯 大洼县辽滨乡党委狠抓预防犯罪工作,使昔日犯罪率高,案件发生次数多的乡,今日成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犯罪人员的“四无”乡。
  这个乡地处大洼县南端,城乡居民混居。过去常出现各种犯罪活动。在一九八三年刑打的第一次战役中,仅在不足一平方公里的河北小街就逮捕三十五人,是全县犯罪率最高的乡。
  这个乡党委面对这种形势,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总结教训,抓了预防犯罪的工作。在全场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乡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备课讲课,还培训了四十二名法律宣传员,深入基层单位和街道宣传法律常识,购买了法律方面书刊六种五百多份发到各单位。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板报、展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这个乡党委还开展了“遵纪守法光荣户”评比活动,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以居民组为单位半年评比一次,由乡政府授予光荣牌,今年全乡“遵纪守法光荣户,”已达五百一十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十五。使人人户户都认识到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这个乡党委,还正确对待罪犯家属,妥善安置“劳教”回乡人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他们感到党和社会的温暖,避免犯罪分子再次犯罪。近两年先后有十八名劳改、劳教刑满解除人员回乡。乡党委认识到如不把他们妥善安置,无人管教,就可出现在重新犯罪的现象。因此乡觉委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他们和他们的家属给予安置。(杜涣军 颜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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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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