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楼储蓄所被省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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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02178
颗粒名称: 于楼储蓄所被省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月,盘锦市工商银行于楼储蓄所,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关键词: 于楼储蓄所 人民政府 文明单位

内容

市工商银行于楼储蓄所,树立“存款第一、顾客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实行文明服务,受到广大顾客的好评。最近,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张仁彦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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