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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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6728
颗粒名称: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分类号: G210
摘要: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点灯”这句話出自明代的一則笑話,据說有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他的下属和当地百姓犯他的“讳”,不但不准說“登”写“登”,即連和“登”字同音的字也在忌讳之列。他的属下只好用“火”来代替“灯”字,从此留下笑柄。
关键词: 避讳 笑柄

内容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点灯”这句話出自明代的一則笑話,这則笑話見于不少明代笔記小說中。据說有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他的下属和当地百姓犯他的“讳”,不但不准說“登”写“登”,即連和“登”字同音的字也在忌讳之列。他的属下只好用“火”来代替“灯”字,例如“点灯”就改說“点火”。到了元宵节,州衙必須出告示,要百姓放灯,可是灯字不能写,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从此留下笑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点灯。”(馮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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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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