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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一次学术爭論的意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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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6341
颗粒名称:
一次学术爭論的意义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間,彩屯煤矿发生了一場香段煤层上下两个采煤場子轮替回采的通风問題的学术爭论。
关键词:
本溪市
学术
爭論
内容
去年十一月間,彩屯煤矿发生了一場学术爭论。爭论的焦点,集中在香段煤层上下两个采煤場子轮替回采的通风問題上。一种意見认为,此种采煤方法不符合煤矿保安規程的規定,系所謂的“老巷通风”,因此不宜采用;另一种意見认为,此种采煤方法幷不违反保安規程規定,不是“老巷通风”,可以采用。
经报請矿务局审批,认为是违反保安規程的有关規定,不准采用。
矿科协主席潘树田(矿总工程师)等同志认为,上級行政虽已决定,但在学术上仍可硏究探討,以提高大家的技术水平。彩屯煤矿科协根据这个提议,組织全矿各科室、采区及安全、通风部門的采煤工程技术人員二十多人进行了硏究探討。与会人員在开会之前,各自作了准备,幷参閱了有关采煤学、通风学以及有关規程。会议进行中,討论的很热烈,每个发言者有论据有道理,对是否违反操作規程,从多方面进行了探討。最后大家辯明了回采場子(采場)与老巷(采窒区)两个技术术語的不同槪念。一致认为,此种采煤法不是“老巷通风”。
这次討论会后,矿領导向局汇报了討论意見。不久,矿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褚会东同志召集了类似的会,进一步領听了爭执双方的论点与理由。最后局里硏究也得出了此种方法不是“老巷通风”的結论,同意进行回采。
这一場学术爭论经过月余,結果是使已经停止生产的采煤場子恢复了生产。
(市科协組宣部)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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