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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談发行金屬分币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531
颗粒名称:
談发行金屬分币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11月19日,新华社北京消息,中国人民銀行总行曹菊如行长就发行金属分币問題发表談話說,国务院命令人民銀行发行金属分币(簡称硬分币),是人民政府为了便利人民群众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关键词:
曹菊如
发行金屬分币
内容
【新华社北京19日消息】中国人民銀行总行曹菊如行长就发行金属分币問題发表談話說,国务院命令人民銀行发行金属分币(簡称硬分币),是人民政府为了便利人民群众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紙貭的分币面額小,使用繁,经过人們随身携带,多次周轉,很容易磨損和污染。所以,近两年来,不少群众来信,要求政府发行硬分币代替紙分币流通。現在市場上流通的紙分币,大約平均经过十个月,就要收回来另換新鈔。鋳造硬分币的成本,虽然远高于印刷紙分币的成本;但是硬分币能够使用的期間,也远远超过紙分币能够使用的期間。因此,从較长的时期看,国家在分币鋳造方面支付的費用将不是增加,而是减少。这次发行硬分币是我国貨币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币値进一步稳定的重要标志。
曹行长說,这次发行硬分币,为什么不采取限期收回紙分币的办法呢?这是因为:第一、硬分币和紙分币在币値上幷沒有变动;第二、現在人民銀行还存有一部分新的沒有发行过的紙分币,如果銷毀这些紙分币,会造成国家的損失;而且第三、采取限期收回的办法,煩,增大人民銀行和商业部門的收兌工作量,而这种手续幷不是必要的。所以国家規定,这次发行硬分币采取通过业务收付途径逐步发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商业的零售部門,用找零的方式,把这些硬分币陆续发行出去,逐步发新收旧。
曹行长还說,为了維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稳定貨币金融,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发現有坏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假造或者熔化硬分币时,随时向公安和司法部門检举。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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