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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國务院公布關於發行金屬分幣的命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511
颗粒名称:
國务院公布關於發行金屬分幣的命令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7年11月19日,新华社北京消息,为了便利市場流通,国务院命令中国人民銀行发行金属分币(簡称硬分币)。
关键词:
國务院
公布
發行金屬分幣
命令
内容
【新华社北京19日消息】为了便利市場流通,国务院命令中国人民銀行发行金属分币(簡称硬分币)。命令里規定,从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一分、二分、五分三种硬分币。这些种硬分币和現在流通的同面額紙貭分币的币値相等;硬分币发行以后,紙分币和硬分币在市場上混合流通,任何人不得对上述任何一种分币拒絕使用;严禁假造或者熔化硬分币。违者依照1951年4月19日政务院公布的“妨害国家貨币治罪暫行条例”处理。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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