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檢察院檢查本鋼安全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5191
颗粒名称: 市人民檢察院檢查本鋼安全情况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12月,本溪市人民檢察院对本溪鋼鉄公司所屬三十四个厂礦與直屬車間的安全情况進行了檢査。
关键词: 本溪市 人民檢察院 本鋼安全

内容

最近本溪市人民檢察院〓本溪鋼鉄公司所屬三十四〓厂礦與直屬車間的安全情〓進行了檢査。檢査中發現〓公司所屬單位1956年1月〓10月共發生事故一千另四〓八次,其中重大事故十七〓,死亡六人,重傷十一〓,輕傷一千另三十二人,〓計因公傷損失勞動日達六〓七百七十三个,等于八十〓个生產工人一个季度沒有生產。這些事故中鋼厂占23.5%,運輸部占10%,房產福利處的基建工程隊共發生傷亡事故二十次,其中死亡一名,也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从今年頭三个季度看,該公司第一季度共發生事故二百九十九次,第二季度發生二百八十七次,而第三季度則發生三百四十八次,其中有些單位的事故是逐漸上升的。
  上述事故的嚴重情况,除有一定的客觀原因外,主要是由于領導方面對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認識不足,片面的追求多、快,忽視了好、省和安全,沒有認眞的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放松了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敎育,對已發生的傷亡事故缺乏嚴肅的追査處理,以及个別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不强所造成的。爲扭轉這種情况,本溪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該公司提出建議書,要求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加以糾正,幷對有關失職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阅读

相关地名

本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