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制止濫用年終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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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4907
颗粒名称: 嚴格制止濫用年終結餘
并列题名: 市人委向所屬單位發出通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12月,本溪市某些事業單位企圖減少年終結余資金上缴,赶花錢的現象十分嚴重。爲制止這種情況,市人民委員會已發出通知。要求各企業、事業部門要認眞抓緊收入,扭轉拖延繼欵的不良傾向,按期繳淸。
关键词: 本溪市 制止 濫用 年終結餘

内容

目前本市某些事業單位企圖減少年終結余資金上缴,赶花錢的現象十分嚴重。市教育局,在11月末即将四萬五千元預算存欵分撥到各个中學。公安局把防空事業費由預算存欵戶,轉存到某他存欵戶里(因其他存欵戶不受限制)。衛生局到11月末止,不僅事業費〓算尚存有三萬三千元,而其他存欵戶中也結存一萬一千多元,但是他們還不斷向財政局要求撥欵。
  很多企業上繳利潤繳的也很遲緩。他們以拖和長期占用的辦法推遲上繳。市城建局所屬工程公司由于拖不及時上繳,到11月末僅完成上繳的年計划60%,汽車公司、自來水厂、工業局等單位,也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着這種情況。
  爲制止這種情況,市人民委員會于最近已發出通知。要求各企業、事業部門要認眞抓緊收入,扭轉拖延繼欵的不良傾向,按期繳淸。基本建設撥欵,要嚴格控制加強監督,年末以前能够竣工并結算完了或僅剩內部如抹灰刷漿等零星工程,政府保証撥欵并促其迅速完工;沒有施工的工程,和雖已施工但在本年內不能竣工的應馬上停止;批准購置的机器設備,年末不能進貨并无訂貨合同者一律停止撥欵,工程限額由基建銀行收回。通知最后指出;各行政桃關、事業單位屬于家俱備品一律停止購置。雜項收入,物質變价欵及其他收人,凡存在其他存欵帳戶上的不合理部分應全部上繳,通知要求要徹底消滅桃關「小家底」的現象。
  (栗芳王、曲俊山、王吉秀)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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