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粮食工作的指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4464
颗粒名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粮食工作的指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貫徹執行十月十二日關于目前粮食工作指示的同時,還應當執行及時完成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度的粮食征購任務等四项指示。
关键词: 本溪报 粮食 工作 指示

内容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目前正是秋粮統購和全面安排農村粮食統銷的緊要時期。抓住這一時机,把本年度規定征購的粮食如數征購入庫,並且及時地把城鄕粮食供應進行合理調整,是各級党政机關當前的重大任務。今年有很多地方,對于粮食供應工作沒有認眞管理,致使銷量超過計划,對于粮食征購工作也還沒有抓緊。這種狀况必須立即改變。爲此,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認爲在貫徹執行十月十二日關于目前粮食工作指示的同時,還應當執行如下指示。
  一、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度的粮食征購任務,必須及時完成。根据農業部初步統計,一九五六年全國粮食產量將比一九五五年增加二百多億斤;一九五六年度粮食征購任務比上年度實際征購數量减少五十八億斤;完成這个任務是完全可能的。但是,又必須看到一九五六年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湖南、廣西、吉林等省災情嚴重,全國各地丯歉情况很不平衡。因此,爲了保證完成本年度的粮食征購任務,必須在粮食「三定」的基礎上,認眞貫徹執行在丯收地區酌量增購的原則。即從農業社或个體農民實際產量多于粮食「三定」產量的增產部分中,增購不超過百分之四十的數量。並且保證把規定征購的粮食,如數按時入庫。全國農業合作社的粮食分配,對國家、農業社和社員之間的關系,應當正確處理。農業社分配粮食在原則上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先後順序:第一、首先完成國家的粮食征、購任務(包括增產社的增購任務);第二、留下農業社生產必需的種子,分給全體社員基本口粮和必要的飼料用粮;第三、在解决了上述兩項問題以後,再照顧勞动强和出工多的社員的需要,安排必需發展的副業生產的用粮。
  二、農村粮食統銷工作,必須與粮食征購工作密切結合,統一安排。在核定本年度余粮社(戶)粮食征購任務的同時,必須把本年度缺粮社(戶)的粮食供應指標加以核定。各个農業社應該仿照去年的办法,以社爲單位举行社員大會,吸收个體農民参加,正式通過粮食計划,敎育農民嚴格遵守國家粮食收購和供應計划,合理使用粮食。對季節性的缺粮社(戶),應當根据什么時候缺粮,什么時候開始供應的原則,規定分月供應計划,把粮食供應證直接發給缺粮的社員(戶),由國家粮食机關划分地段,指定專人管理。在今年十一月到明年二月這一段時間內,除重災區和非農業人口外,在農村應當做到基本上不銷粮食,以便在明年春耕生產季節,保證農村粮食的充分供應。應當敎育農業社和个體農民,不能动用口粮和種子去搞副業生產,用剩余的粮食去經營副業,只能開粉坊、豆腐坊等副業作坊,不應當開設飯店。
  三、市鎭粮食定量供應過去會一度偏緊,經過幾次調整以後,目前又一般偏寛,應當進行合理的压縮和調整。第一、市鎭居民的口粮供應,一年來每人每月平均增加了三斤到四斤,定量標准已經偏高,要求大米爲主食的地區,在現有水平上每人每月平均降低一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降低半斤;要求雜粮和面粉爲主食的地區,每人每月平均降低半斤到一斤,有特殊情况的,降低的數量可以低于半斤。在進行上述調整的時候,應該區別居民的不同情况,該多降的就多降,該少降的就少降;个別定量偏低的,還應當適當提高。對新發展的工礦區,應予適當照顧。第二、今後對行業用粮的供應標准,應當稍高于一九五四年實行定量供應前的水平,又略低于現在的實際供應量;旣要保證生產和市場的正常需要,又要切實控制銷量。第三、對参加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民工的口粮供應,應當繼續實行差額補助的辦法。即民工所需口粮一般應該按照在家的口粮標准交付粮票,國家只補助實際吃粮的不足部分。第四、對挂面、切面、米粉、年糕等粮食複制品和小雜粮,繼續實行憑粮票購買的辦法。
  四、各級粮食机構,對市鎭和農村的粮食銷量,必須按月制定計划,下達月度銷售指標,嚴格控制。如果發現超銷或過緊的情况,要立即進行檢査,並實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各級党政領導机關,必須立即划出一段時間,把當前農村粮食的統購統銷工作列爲農村工作的重點,並象過去幾年那樣,全党动員,全力以赴。在城市,也應當組織足够力量,從事整頓市鎭粮食定量供應工作。應該對全體干部和全國人民加强粮食統購統銷政策的敎育和節約粮食的敎育,保證把當前的粮食工作切實做好。
  (新華社北京二十一日電)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