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錯誤党員考察敎育的幾點体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3976
颗粒名称: 对犯錯誤党員考察敎育的幾點体会
分类号: D676.5
摘要: 本溪第一煉鉄厂,現有中共党員三百七十九名,从去年6月到今年8月的一年多時間里,各支部結合生產、肅反,檢査和處理了違犯党紀的党員廿二名,其中除五名混入党內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被淸除出党外,對其余十七名犯有錯誤的党員,根据不同情節,分別給了不同党紀處分,幷加强了對他們的考察敎育工作。
关键词: 本溪市 党員 考察 敎育

内容

本溪第一煉鉄厂,現有中共党員三百七十九名,从去年6月到今年8月的一年多時間里,各支部結合生產、肅反,檢査和處理了違犯党紀的党員廿二名,其中除五名混入党內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被淸除出党外,對其余十七名犯有錯誤的党員,根据不同情節,分別給了不同党紀處分,幷加强了對他們的考察敎育工作,現將支部對他們的考察敎育的几點做法,分別介紹出來。
  第一、在對受處分党員的帮助敎育過程中,必須「有的放矢」,「對症下葯」。犯了錯誤,受到處分的党員,他們的思想往往是錯綜複雜的,在通常的情況下,一般有兩種特點:一種是雖然受了處分,但未能从思想上眞正認識錯誤,因此,不能正視錯誤,甚至產生與党對立情緒;另一種是,在受到處分之后,雖然正視了錯誤,但往往又產生了自卑心理,認爲受處分后「无臉見人」,「前途失望」,「組織上不信任」等等。爲了克服這兩種不正常現象,必須在「有的放矢」,「對症下葯」的前提下,做到對前者帮助他,啓發他,使他認識錯誤,對后者則主要是表明組織態度和講淸党的政策,消除他們的自卑心理和思想顧慮,如工會勞保委員佟維君,因喪失立場,包庇反革命分子,受到党內留党察看二年處分后,情緒低落,憂郁失望。高爐支部根据佟的特點,進行了反覆的思想敎育,最后佟的思想終于搞通了。他激動的說:「党對我這樣犯了嚴重錯誤的人,還這樣温暖,今后一定老老實實的工作,聽党的話」。
  第二、在對受處分党員的帮助敎育過程中,必須設身處地,以同志式的關懷感化他,敎育他,使他逐步从實際上体會到党對他的温暖。如檢修支部党員呂守仁,因嚴重驕傲自滿,脫离群眾、使工作遭受損失,受到党內警吿處分,以后因負責帮助呂進步的方天昆同志,三天兩頭老是找呂談話,引起了呂的懷疑,認爲党派人「監視他」,「不信任他」。党支部發覺這一問題后,立即找方研究,改變了帮助方法,當呂有病在家休養時,方主動找書籍、找報紙、親自送到呂家,問候病情,帮助學習,使呂逐漸認識到脫离群眾的危害性,在呂病尚未痊愈時,呂即參加群眾和小組會檢査自己,結果,得到了群眾贊揚。
  第三、在對受處分党員的帮助敎育過程中,必須使批評與表揚密切結合起來。團燒支部鄧國鈞,過去工作一貫積極,1954年11月份由工會干校回來后,產生了驕傲自滿,鬧地位,有一个月中,差不多每天都發生事故,党支部對他多次敎育也不能改正,以后受到党內警吿處分后,在組委陳文學都助下,責任心提高了,又連續二个月未發生事故,支部根据這一情況,又馬上在支部大會上表揚了他,鄧深受感動,對支部書記說:「党給他處分是挽救了他,不然,自己將會走上更危險的道路。」
  第四、當受處分党員基本上改正了錯誤,党應該及時取消他的處分。如檢修車間党員柳貴榮(工長),因工作不負責任,脫离群眾,打擊報復工人,去年11月份受到當眾警吿處分。以后,在党支部和小組的具体帮助下,不僅很快轉變了思想作風,而且在先進生產者運動中,提出了十八項合理建議;其中有十項已被採納,在第一、二季度里還被評爲先進生產者,受到了物質獎勵。以后,經支部提議,經厂監委會批准,提前二个月取消了處分。
  由于對犯錯誤党員進行了深入的帮助敎育,因此,收到了上進的效果。(孫鴻)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孫鴻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呂守仁
相关人物
方天昆
相关人物
柳貴榮
相关人物
本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