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揭发第一焦化廠浪費國家財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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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3643
颗粒名称: 繼續揭发第一焦化廠浪費國家財產的行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本溪市第一焦化厂浪費國家財產的行爲希望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建議第一焦化厂領導應認眞地檢査一下造成這些浪費的思想原因,訂出徹底改進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本溪市 第一焦化廠 浪費 國家財產

内容

編輯同志:
  我繼續揭發第一焦化厂浪費國家財產的行爲。該厂過去第一煉焦爐與第二煉焦爐儲存的爐台保護板(鑄鉄板),有九百九十四塊,价値三萬六千九百元,准備補修爐台用的,但該厂安全技朮科長榮殿臣,將兩个煉焦爐所儲存的爐台配件,用到一、二煉焦爐的水溝上,這兩个水溝是用木頭盖的,据工人講,用木頭盖一次水溝,最低能用三年,而換一次木頭的僅用十五塊鑄鉄板的价錢就够用了。可見如果用這三萬多元都買木頭來盖水溝的話(按三年換一次),可用一百多年。該厂管庫員王憲邦說:「庫內所有机器配件都是由我負責,可是這位榮科長却不通過我就將爐台用鑄鉄板拿走,我不知道爲什么會用一、二爐儲存的鑄鉄板去盖水溝。」這位榮科長不僅違犯了管庫的制度,而且管庫員讓他將拿走的這些鑄鉄板報銷,他却一拖再拖,至今尚未辦理冲銷賬面的手續,結果使三萬六千九百多元的資金仍停留在賬面上。這樣就使這部份資金占有數形成虛設。因而就影响了資金任務的完成。
  因此,我建議第一焦化厂領導應認眞地檢査一下造成這些浪費的思想原因,訂出徹底改進的有效措施。
  于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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