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要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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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3507
颗粒名称: 我宣誓要重新做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6月本溪市的反革命分子向政府坦白交代罪行,受到人民政府的寬大處理,爲有了自新的道路而高興。
关键词: 本溪市 政府 寬大處理

内容

我是一个受到政府寬大處理的反革命分子。回憶起自己過去所做的許多對不起祖國、對不起人民的坏事,而今還受到人民政府的寬大處理,眞覺得十分慚愧。但也爲有了自新的道路而高興。
  我从十四歲就开始爲日寇效勞。曾在黑龍江省勃利縣當過警察訓練所警尉助敎、代理警察署長、搜査隊長、分駐所長、佳木斯地方警官學校警佐敎官等反動職務。在我充任這些反動職務的十几年中,做了許多有罪于祖國和人民的事情。苛苦打罵百姓几乎習以爲常。我在勃利縣時期,爲了破坏抗日聯軍的活動,曾帶領警察和自衛團在勃利縣保安屯一帶強迫命令老百姓扒房子,不扒就燒,迫使百姓們只好露宿于荒山野地。在蓮江口當副街長的時候,爲效忠和取信于日寇,更无視于百姓的痛苦,爲日寇搜抓勞工,進而將百姓置身于水火之中。一次我和一个偽區長在酒后闖進民宅胡作非爲,吓死了吳××家的一个年靑的婦女(三天后死去)。
  「九三」勝利后,我爲了逃脫隱蔽自己的罪行,跑了很多地方,最后來到本溪。几年來我斷絕了與自己弟兄與親友們的聯系,幷囑咐孩子們不要和別人談家常。雖然這樣,我還是終日提心吊胆。一开會,尤其是鎭反會,心里就害怕,每次都是硬着頭皮去參加。有時候雖也想坦白,但總尋思過去干過的坏事太多了,就是坦白也得受處罸。今年6月里我參加了在市人委广場召开的公开處理反革命分子大會,親眼看到一个有五条血債的反革命分子由于徹底坦白,受到寬大處理,當場即被釋放。這給我很大啟發,使我相信了政府的寬大政策,鼓足勇气向政府坦白交代了自己的反革命罪行,从而受到了政府的寬大處理。
  我衷心感謝共產党和政府對我的寬大處理。我向人民宣誓:我要重新做人,幷在今后要堅决响應政府的一切號召,一定要協助政府肅淸一切反革命分子。
  希望和我過去站在一樣立場上的人,不要再猶疑了,相信政府的寬大政策,大胆地去坦白吧!不管你在歷史上有多么大的問題,只要向政府坦白交代的徹底,都一樣會受到寬大處理,得到光明的出路的。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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