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使我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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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3426
颗粒名称: 这些事使我不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9月,本溪市田師付煤礦建設區的轉業軍人宋占元,在因工作累吐血病剛好的情况下,領導没有加以照顾,要求領導解决問題。
关键词: 本溪市 轉業軍人 工作

内容

編輯同志:
  我是一个轉業軍人,1955年11月14日來到田師付煤礦建設區,担任推車工作。因爲我們的工作是重体力勞動,所以在今年8月份我累吐了血,我先后向田師付職工醫院、田礦礦長、建設區的區長、礦工會勞保委員提出意見,要求按公傷處理,但他們說:在坑下累坏,不能算公傷。沒辦法,3月間,我又找本溪礦區工會、市工會、轉業建設委員會,他們組成檢査組進行了調査,最后才确定我是公傷。爲這件事檢査組還對我礦的這種官僚主義,在本溪日報上進行了批評。但从這以后,我的灾難也就臨頭了。
  我吐血以后,因爲不能住板鋪,所以我便向領導請求房子,當時我們工段的王段長說徐家崴子有房子,還是火炕,可以給一間,但〓礦房產股却說我人口多,〓不开,等新房子下來再給。可是9月17日新房子盖出來了,旣不給我也不說明理由。我家五口人,還供一个學生念書,生活本難維持,但又住在兩下(我在田師付,家在本溪),我礦職工都有半价煤的待遇,獨我沒有,職工家屬看病也都有優待,但我也沒有。今年上半年我家里老婆、孩子患病,化了六十多元,全有單据,但要求領導報銷優待那部分,始終也不給報銷。8月間領導答應給新房子,所以我就把家眷搬到田師付來了,結果房子沒給,在朋友家住,在食堂吃飯,又拉了八十多元飢荒,最后不得已只好又搬回本溪。這不說,第三季度工資改革,我是公傷,應按坑下工人評級,但我礦工資股霍股長硬說我不是吐血,是泡蘑菇。結果我的工資只被評爲五十二元多(在坑下不晋級應評爲五十六元);我吐血后,在沈陽中國醫大住院,診斷書上开的是:避免過重勞動。回礦后我要求調轉輕工作,但我礦領導却把我調到運轉段机電安裝隊干重体力勞動。我是軍人出身,艱苦困難我是經過的,但是在我吐血剛好的情况下,對我的困難一點不加照顧,這就使我不平。因此我要求領導迅速爲我解决以上問題。
  宋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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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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