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焦化厂的固定資產無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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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3360
颗粒名称: 第一焦化厂的固定資產無人負責
分类号: G210
摘要: 自从1951年淸產核資以后,本溪鋼鉄公司第一焦化厂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上,長期存在着无人負責現象。
关键词: 本溪市 第一焦化厂 固定資產

内容

編輯同志:
  本溪鋼鉄公司第一焦化厂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上,長期存在着无人負責現象。自从1951年淸產核資以后,該厂的固定資產直到今天還沒有專人負責管理。雖然經過歷年的年終淸點,但至今尚有二十余台電動机和十余台开關、配電箱等重大設備長期閑置,无人過問。這些設備的价値共達十三萬之多。此外,還有75馬力的空气壓縮机一台,于1952年由南芬露天鉄礦調來,至今也沒有用過,由于无人負責保管,零星配件已經散失,破銹嚴重,該厂已准備報廢了,這台机器的价値約値五千多元。
  該厂在使用固定資產方面,也同樣是无人負責。資產的增減、移動沒有詳細記錄,有些設備被任意拆毀。在1954年固定資產淸點中,已發現有高壓配電架,1955年在固定資產淸點中,發現有吊車減速机等,均未辦理報廢手續,即自行拆毀。另一方面該厂爲了使用方便,竟採取違犯財政紀律的手段,隨意挪用生產費用增置固定資產,1953年度就以流動資金購置七萬二千多元的固定資產,這種情況在1955第一季度內仍有發生,因此造成固定資產的有賬无實物、有實物无賬的混乱現象,使該厂固定資產總値不能眞實地体現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
  1955年在淸理閑置固定資產中,該厂共提出一萬九千多元的報廢資產,从報廢設備的使用情況來看,絕大部份的設備都沒有達到使用年限。如75馬力空气壓縮机,使用年限爲35年,而實用年限僅25年,由于固定資產的提前報廢,便使固定資產的价値不能通過折舊基金的提存,歸還國家,該厂准備報廢的全部資產提出的折舊基金,僅爲資產价値的64%,這就給國家造成六千多元的損失。
  國營企業里的机器、設備是國家的寶貴財產,是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物質基礎。第一焦化厂這種不愛護國家固定資產的行爲,是應該受到指責的。
  于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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