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強詞夺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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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2832
颗粒名称: 略談強詞夺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本溪市聯營公司旁,一位年轻人骑车撞了人却对被撞者发脾气,这件事情值得人们思考,维护尊严的做法不应是掩盖缺点和错误,强词夺理的人应以为戒。
关键词: 本溪市 強詞 夺理

内容

前几天我在聯營公司對過的馬路旁碰到這樣一件事:一位年靑人騎着自行車在拐弯的時候碰了人。可是我沒有看到他向被撞者道歉,看到的却是他怒容滿面地在向被撞者發脾气,質問爲什么撞倒了他的車。多厲害的反擊啊!要不是周圍有着許多公正的見證人,還不知道被撞者要受多少無來由的指責呢!
  這个小風波是平息啦。但它却引起了我的思潮,聯想到許許多多和這騎車撞人反咬一口一樣強詞奪理、顛倒黑白的事情。在机關里不難找到,一些人明明自已做錯了事情,也要進行無理的辯解,甚或把責任轉稼于人,企圖洗淸自己的責任。有些人做錯了事情,強調領導交代的不具體;領導工作上出了毛病埋怨下級不會領會領導意圖。甲机關出了問題要牽扯到乙机關不支援;乙机關檢査査工作也會牽扯到甲机關不协調……這和騎車撞人反咬一口的人有什么不同呢?我看只不過是表面上文明了些,骨子里却都是一个,即爲維護自己的「尊嚴」。
  尊嚴是应該維護的。但尊嚴不是缺點和錯誤的防空洞。維護尊嚴竟掩盖起缺點和錯誤來,那結果只有和騎車撞人反咬一口那个人一樣,在眞理和事實面前丢人現丑。強詞奪理的人应該引以爲戒!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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