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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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2804
颗粒名称: 我要求復職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溪市女职工因带着孩子工作困难大,求助领导无门辞职后,后悔没有坚持,要求恢复原职工作。
关键词: 本溪市 女職工 復職

内容

編輯同志:
  1952年我曾在南芬供銷社工作,1954年8月辭職回了家。从辭職到現在二年的過程中,始終是沒有忘掉了工作,在今年以來就要求復職,但始終未得到解决。
  1952年10月間,我第一个男孩子因病死去后,在當年年底我被介紹到南芬供銷社直屬的臥龍分社做營業員工作。在1953年領導上看我不能跟男同志同樣地天天卸車、搬麻袋包和扛貨架子等重体力勞動,便把我調到南芬總社作營業員工作。
  1953年冬季,在懷孕期間,組織上把我調到党員訓練班學習,這使我更加感謝党對我的關心和培養。
  1954年2月間,產假期滿后,領導上爲了照顧我,便又分配我到离家近的臥龍分社工作去了。這使我很高興。但我仍做不了卸車、搬麻袋包和扛貨箱子的重体力勞動。爲此,不到一个月的時間,領導上又把我調動了,雖然到南芬供銷社工作,离家太遠,又帶着个孩子,有很多困難;但我還是愉快地抱着不滿三个月的小女孩到南芬去上班了。當時社里所有的女同志,除了我自己而外,沒有一个有孩子的。我每天都睡在獨身宿舍的涼炕上,日子長了陰道里生了个越來越大的气泡。這个環境對孩子來說,更是受不了,也經常鬧病。實在沒有辦法,只好从自己每月三十几元錢的工資里面抽出十元錢雇人看護孩子。我每天都要从工作崗位去到較遠的地方給孩子送奶。這樣,我的身体也一天天地瘦弱了,而且工作确是受到了影响。當時我曾几次向社領導提出要求給予適當地照顧。而得到的答覆是:「就你一个人沒法特殊照顧。」后來我又要求調到离家近的分社工作,領導上「硏究」了兩个多月,最后的答覆是:肯定不能調。
  困難擺在我的面前,領導上旣不同情,又不加以帮助克服,无奈我右手抱着孩子,左手拿着辭職書,于1954年8月31日离开工作崗位回家來了。
  我現在回憶起來,悔恨自己在困難面前低了頭,沒有堅持向不關心女職工疾苦的不良現象做斗爭,我是个共產党員,爲了祖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我還要求恢復原職工作。
  宋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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