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脫銷不是價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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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2741
颗粒名称: 土豆脫銷不是價格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8月11日,本溪日報因土豆脫銷問題,提出商業部門的工作的嚴重缺點,并给予应对措施意见。
关键词: 本溪市 土豆 脫銷 價格

内容

讀了8月11日本溪日報「从土豆脫銷問題談起」一文,据我們所了解的情况來看,是帶有很大片面性的。土豆脫銷确是事實,這不能不說是商業部門的工作的嚴重缺點。但是土豆脫銷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爲「机械執行省公司指示……,只强調消費者利益和怕積壓,而一再壓低土豆收購价格」所造成的;而是今年土豆適于長期貯存(這一點與往年不同);同時農業社實行秋季作物分配,促使農民惜售,想等今冬明春賣高价。正因爲農民等价的惜售,所以直到等級降低的今天,地貿公司的土豆上市量仍然不能提高到市場需要的程度。至于土豆收購价格是否「侵犯了農民利益」問題,我覺得也是値得硏究的。我認爲,今年的土豆价格是合理的,幷沒有侵犯農民的利益。有下面的事實可以証明。在旺季期間,价格逐漸下降,這是蔬菜生產季節規律的特點所决定的。根据農林局掌握的材料,我市郊區(縣)每斤土豆的生產成本是二分一厘八,而且我市今年旺季,農民實得的賣价:一、二、三等,平均每斤价格是二分六厘。這个价格與撫順、鞍山是相同的,但等級要求都比我市高(7月下旬鞍山的土豆等級是:一等每个三兩以上,批發价每斤三分五,零售四分二厘;二等二兩以上,批發价三分,零售三分六厘;三等一兩二錢以上,批發价二分五厘,零售三分。——編者)鞍山一等三个一斤、撫順四个一斤,而我們變動時與撫順相同,現在又降低到六个一斤。所以單純的以壓低等級,要求和保持較高的价格的辦法來處理市場問題是錯誤的。不了解生產、消費的實際情况及其一定發展規律,盲目地提出「侵犯農民利益」,不管批評的用意怎么樣好,但它的效果總是「事與愿違」。因此,我認爲現在應該向農民講淸楚:今年的土豆价格不是不合理,而是保護了農民的利益。有關部門也應該敎育農民,積極地出售農產品,支援城市、支援國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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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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