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帮助解決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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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2510
颗粒名称: 要求帮助解決居住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本鋼計器自動裝置車間職工刘慶有向房產福利處求助解決居住的問題,希望本鋼房產福利処和計器車間根据需要與可能給予解決。
关键词: 本溪市 劉慶有 居住問題

内容

我名叫劉慶有,是本鋼計器自動裝置車間一職工。
  早在1953年還在二電車間工作時,我因結婚就申請要房子,但沒有挨上號。結婚后愛人來了,仍然沒有房子住。當時,在南芬工作的哥哥帮我在南芬向同志暫借到一鋪小床。
  住在這樣的地方是有許多不便的,如小床僅能住兩个人和放几床被褥;房主和我們兩家十几口人共同使用一个爐子等。特別是居住南芬上本溪工作,長期以來使我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每天爲了赶上5點鐘开赴本溪的火車,就要在夜里3點來鐘起床做飯,直到下午6點多鐘以后才能回到家。
  1955年11月因工作調動到計器自動裝置車間,我又繼續申請房子,有關人和領導答覆說:「咱車間是新成立的,要房子的人很多,你的申請書留作備案,以后有了房子給你解決吧!」。
  最近,因工作關系改爲三班制上班,由于經常倒班,休息時間更少了,如三班是〇時到8時上班,但這个時間沒有通勤車,下午7時就要离家搭車來本溪等候上班,下班后又沒有开往南芬的車,等到下午一點半鐘才能回去,這樣,還剩有多少時間可以休息呢?不僅如此,前几个月,我哥哥的同志因他弟弟轉學回南芬,借給我暫住的床位收回去了。
  我把這種情况向車間反映,可是車間无能解決;于是我上公司找房產福利處,他們這樣回答:「要房子的人很多,我們不能爲你特殊考盧!」
  我不知道房產福利處還要「考慮」什么樣的「特殊」?三、四年來爲了居住問題,已經使我不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難道還讓我這樣繼續下去嗎?
  劉慶有 述
  ╳╳╳
  編者按:刘慶有要求都助解決居住的問題,希望本鋼房產福利処和計器車間根据需要與可能給予解決。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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