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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審政治騙子李方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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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2335
颗粒名称: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審政治騙子李方銘
分类号:
D676.5
摘要:
【新華社北京30日消息】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審判政治騙子李萬銘。這个大政治騙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幷被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关键词:
北京市
中級
人民法院
内容
【新華社北京30日消息】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審判政治騙子李萬銘。這个大政治騙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幷被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在人民法庭上,李萬銘承認了他的全部罪行。審判由于他的嚴重口吃而進行得很緩慢。這个矮小身材、長方臉,戴了一付眼鏡的政治騙子,過去把口吃作爲他的行騙資本,說口吃是因爲他在戰爭中受了傷。今天當檢察員問他的口吃是否因爲在朝鮮戰爭中中了毒的時候,他低頭回答說「不是」。
今天列席旁聽的有首都各界人民代表一千多人,他們不但聽到了許多証詞,幷且看到了李萬銘行騙的証据一偽造信、偽造電報、偷窃和騙取的獎章、紀念章和黃呢軍官服等。
李萬銘在法庭上供認:他从1949年就开始進行詐騙,不久就被識破,判刑三年,釋放后又繼續進行詐騙,一直到1955年1月10日被逮捕。在這段時間內,他先后跑了十几个城市,闖了十几个重要机關,騙取了模范共產党員、戰斗英雄的稱號和科員、科長、秘書主任、副處長等職務。
在檢察員和辯護律師辯論了李萬銘的犯罪性質以后,審判長宣布判决。他指出,李萬銘的罪行很嚴重,但他在被逮捕后尚能坦白認罪,所以判决這个政治騙子有期徒刑十五年,幷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犯罪所得賍物全部沒收。
按照法律,李萬銘如果不服判决,還可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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