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發給我們通勤車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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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1640
颗粒名称: 應該發給我們通勤車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本溪市按照本鋼規定,居住地點距工作地點在五里以上,即應發給通勤車票。
关键词: 本溪市 發給 通勤 車票

内容

我們家住張家堡,在本鋼第一職工業校工作,兩地距离十來里路。按照本鋼規定,居住地點距工作地點在五里以上,即應發給通勤車票。可是我們都得不着。据有關負責人說是:因爲目前張家堡還沒有直達車,只通到平山,如果發到平山,不合乎規定的里程。我們說:旣然沒有直達車,讓我們乘到平山下車也好一些。
  三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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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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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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