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幸福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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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1375
颗粒名称: 一对幸福的青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6月2日,本溪市偏嶺區松台鄕先鋒集体農莊靑年生產隊隊長霍振朋与趙士春姑娘,在生產中互相愛慕,双方的意志堅强,耐心地說服了女方家庭,兩人訂妥了婚事。
关键词: 本溪报 靑年 幸福

内容

偏嶺區松台鄕先鋒集体農莊靑年生產隊隊長霍振朋,是貧農出身,今年二十六歲,是一个生產能手,工作積極,學習也特別專心。就在這个生產隊里有一个年輕的姑娘,叫趙士春。家庭也是貧農成份。她自从高小畢業后,便安心地參加了農業生產,因爲她工作好,現已當上生產隊的小組長。她和霍振朋白天在一起勞動,晚上一起到民校去敎課和學習。在生產中霍振朋帮助趙士春,在學習上趙士春帮助霍振朋。日久天長,兩人越處越近,互相愛慕着。
  當他們這種戀愛關系,傳到趙士春姨丈家的時候,却引起了風波。她的姨丈阻攔此事,要她和霍振朋斷絕關系,幷吿訴趙士春的母親出來干涉。趙士春的母親說:「我不能叫你嫁給莊稼院里受苦,和這樣人結婚一點出息也沒有。」而趙士春却對她母親說:「你那還是老腦筋,學了農業發展綱要,就會看到農村的前途是多么光明遠大,我已安心參加農業生產。我和霍振朋在勞動中已經互相了解,他的文化低我可以帮助他,我的生產經驗少,他也能帮助我,這有多么好呢! 」她的母親知道硬干涉不成,便又想用別的辦法拆散這段婚事。她母親說:「你們訂婚也行,只是將來剩下我无依无靠,就叫男方拿出二百元錢留着我用吧!」趙士春幷沒答應她母親的无理要求,她說:「我們不應該象舊社會那樣,拿女兒賣錢。再說二百元錢能養活你一輩子嗎?在新社會男女都有供養父母的義務,我好好勞動,一樣會養活你到老。」由于男女双方的意志堅强,以及耐心地說服了女方家庭,他們終于達到了愿望,在6月2日那天,兩人訂妥了婚事。从此,他們的生產勁頭更大了!
  這事很快地在村子里傳开。老年人都對年靑的莊員們說:「在農村里也一樣,只要你們勞動好、學習好,姑娘們也一定會愛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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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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