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証安全施工的苑汝連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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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1261
颗粒名称: 保証安全施工的苑汝連小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十四工程處起重工苑汝連小組,他們負担的工程都是高空作業,起吊大物件和綁架子等,爲了保証安全施工,他們還建立了一些保証安全的制度,从1955年7月开始到現在,做到了三百三十五天未發生一次人身事故,因而給國家節約了大量財富,提前完成了他們所担負的工程任務。
关键词: 本溪市 保証 安全施工 小組

内容

李純庸
  十四工程處起重工苑汝連小組,从1955年7月开始到現在,在廿一米六——廿八米的高空作業中,做到了三百三十五天未發生一次人身事故,因而給國家節約了大量財富,提前完成了他們所担負的工程任務。
  苑汝連小組在1954年就曾因保証安全作業,而被評爲基干安全組。
  1955年7月調來此地,又担負了艱巨而複雜的工程任務。他們負担的工程都是高空作業,起吊大物件和綁架子等。在安裝門式吊車時,他們是在廿一米多高的房架子上來回爬,這樣施工很容易掉下來。爲了消除這些危險,他們就找來木板子,搭在鋼梁上,人可以在木板上走,這樣便給施工創造了安全条件;有一次他們發現搭的跳板與架子中間有很大空隙,很容易掉下工具和零件打人,他們就找來鉄板盖好,每天幷把上面的零碎東西都淸除去才進行施工,所以在安裝房梁加固的工作中,沒有發生過一次墜物傷人的事故。每當休息的時候,他們也經常在一起硏究安全施工上存在的問題。
  他們來本溪后就實行了計件工資制,开始時小組的工友們怕干不出活來。爲了多突破定額于是就不顧安全,最嚴重的時候,有人竟在高空作業中不扎安全帶。組長苑汝連根据這个情况,就向大家說:「定額是應該突破的,但是不應該光〓定額忽視安全哪!如果造成事故,那不是更完不成定額了嗎!」經過組長的說服教育,大家就逐漸地扭轉了忽視安全的思想。
  爲了保証安全施工,他們還建立了一些保証安全的制度。例如在吊大件時,容易發生事故,他們就規定:在起吊大件和綁架子、搭跳板時,自己作完了后必須覆査一次,發現不安全的情况隨時糾正。其次,規定了淸掃制度,下班時和上班時要淸掃一次施工現場。此外他們還建立了一个安全公約,規定進現場時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扎安全帶,違反這些規程制度,及時在小組會上進行批評。有一次,工人孫彥忠不帶安全帽,大家對他進行了批評,以后他便總也沒違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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