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加班加点当作完成任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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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0040
颗粒名称: 不能把加班加点当作完成任务的手段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6年本溪市党报發表的「3月的最后一天」的文章,揭發和批評了鋼鉄公司、鋼廠的某些領導干部,为了片面追求完成生產計划,不連守國家法今,大量实行加班加点的錯誤做法。
关键词: 本溪市 加班加点 错误 手段

内容

党报發表的「3月的最后一天」的文章,揭發和批評了鋼鉄公司、鋼廠的某些領導干部,为了片面追求完成生產計划,不遵守國家法今,大量实行加班加点的錯誤做法。这在当前來說是非常必要和適時的。因为,象鋼廠这样現象的單位还很多。据統計,鋼鉄公司僅第一季度加班达二万七千一百六十个工作日,加点达十六万六千三百四十个工時。更嚴重的是煤礦系統,为了叫工人完成任务,无限度的進行靠点。这种變相加点的实質是,強制工人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劳动。而有的領導干部竟錯誤地把这种方法当作完成任务的經驗!
  大量加班加点的結果,必然嚴重的損害职工的身体健康,發病率增加,妨碍了职工業余文化、技術学習和休息,这就使职工沒有足够的精力進行生產,在工作時間打瞌睡,而促成劳动紀律松弛,工作效率下降,甚至造成人身、設备事故和浪费現象。由于領導上把加班加点当成完成任务的手段,也妨碍了企業正常秩序的建立,生產任务不能均衡地完成,企業管理水平不能提高。
  为了扭轉加班加点的現象,企業領導人員应進一步挖掘企業的潛在力量,大力推广先進經驗,深入开展光進生產者运动。工会組織更应在党的領導下,發揮群众性的監督作用,总結那些完成任务好而又不加班加点的單位的經驗,進行獎励和推广。对那些仍然不顧國家法令,不关心职工的單位, 工会組織除了在党的会議上提出批評外,嚴重的应請求上級机关給予处理。总之,必須明確,我們只能在規定的、合理的工作时間里,來保証完成國家生產建設任务,决不能用加班加点的方法來完成任务。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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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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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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