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比部员外郎李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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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元丰类稿 第八册》 古籍
唯一号: 060420020230016053
颗粒名称: 尚书比部员外郎李君墓志铭
分类号: I262.44
页数: 5
摘要: 《尚书比部员外郎李君墓志铭》是宋代曾巩所作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散文 曾巩 宋代

内容

康定初先人寓南康与李君居并舍是时君年未四十游余父子间相好也后十余岁君为临安遇余于浙西道旧故喜甚又十余岁君已退而家居复见之山阳又九岁而君年七十有一以卒明年其孤仲熊自山阳抵京师拜且泣曰顾得铭也余惟君游余父子间四十年矣铭其可辞君姓李氏讳丕字子京初名真卿曾大父讳某大父讳某考讳某赠光禄卿母丁氏仙源县太君继母王氏仁寿县太君君海州朐山人家故寒也学为士自君始出举进士中其科得主楚之淮阴簿岁凶转运使调军食用君主宿州籴他州皆强赋民犹不足君随便开诱粜者悦趋籴最他州去为处州司法参军能随用见声出众上荐者十四人不用迁宁国军节度掌书记转运使属君市翎毛君优致如主籴所市以赤数之至十万复最他州又属君主作院君考校程度所作兵器总一万一千三百二十有四皆精且利他军州事有不能决者多属君君所决者三十有八事盖复太平州囚管寿活之明通判歙州林瑀无罪释之类如此于是能益白荐者十三人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用荐者监兴元府税急吏宽商课赢十有七万岁中以岁次迁秘书丞以课迁太常博士以覃恩迁尚书屯田员外郎知杭州临安县召为审刑院详议官赐绯衣银鱼迁尚书都官员外郎通判蜀州蜀少事然他州讼有积岁不能决者转运使以属君君所决八事民信服之迁尚书职方员外郎监在京内衣库枢密使田况奏用君删定马军司条贯既成诏加赏赉滨州有狱久不能决辞连大臣家子遣吏治之辄辞诏遣君乃决累迁尚书职方郎中以母老出通判杭州坐法免复为尚书比部郎中监沂州承县盐酒税未逾月自罢归又监陕州集津垛盐务不行以本官致仕元丰三年九月己卯以疾卒山阳之私第十一月甲寅葬安乐乡之杨兴里君娶葛氏仙居县君再娶乔氏寿安县君子男七人曰仲熊卫州军事推官曰仲谟以进士再试礼部曰仲将曰仲杰曰仲倩曰仲昌皆未仕也女六人嫁吴好礼于锐皆奉议郎马察于镗皆进士余幼也君既自奋拔立其家盖仕四方惟蜀去其亲其事兄抚孤弟侄皆尽恩意其为吏不独能自任其官盖他吏之不能任其事者或属君兼任之办其裕也不幸一跌世无力振达之者故以坎壈终铭曰
  海区氏李有启厥世富辞与能自约而侈曰父与子郎官卿士曰妻及母翟衣象揥谓势方利孰轠以毁施不尽有故也则喟尚佑尔裔以追厥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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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类稿 第八册

《元丰类稿 第八册》

《元丰类稿》第八册,宋代曾巩撰,本册四卷,136页,共收录志铭三十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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