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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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元丰类稿 第五册》 古籍
唯一号: 060420020230015721
颗粒名称: 刑部尚书制
分类号: I262.44
页数: 2
摘要: 《刑部尚书制》是宋代曾巩所作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散文 曾巩 宋代

内容

昔舜命皋陶曰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盖刑者所以助治而非致治之本也其纵入轻重得失之际人之舒惨系焉此古之圣王所以未有不先慎罚也今朕悉心以正庶官之任而中台八座典司邦禁选用之体得人惟艰某明允通博资以术学服采于位厥声显闻秋官古卿是用命汝盖前世之治斫雕为朴破觚为圜而宪纲疏风俗美朕甚慕焉尔尚体朕之心折民以恕使辨讼自息而王政浸明可不勉欤以辅台德

知识出处

元丰类稿 第五册

《元丰类稿 第五册》

《元丰类稿》第五册,宋代曾巩撰,本册7卷,162页,共收录制诏二百三十余篇,首诏四首策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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