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奏山南西道两税外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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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元氏长庆集 第三册》 古籍
唯一号: 060420020230012824
颗粒名称: 弹奏山南西道两税外草状
分类号: I262.42
页数: 3
摘要: 《弹奏山南西道两税外草状》是唐代诗人元稹创作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唐代 元稹 散文

内容

山南西道管内州府每年两税外配率供驿禾草共四万六千四百七十七围每围重二十斤
    兴元府二万围内五千围每年折徴价钱充使司杂用每围一百二十文据元和三年使牒减免不徴余一万五围见徴率
    洋州一万五千围
    利州一万一千四百七十七围
    右访闻前件州府每年两税外加配驿草遂于路次州县检勘文案据谕后使牒并称准旧例于两税外科配又牒山南西道观察处置等使裴玢勘得报称自建中元年已后每年随税据贯配率前件禾草将供驿用者伏准元和元年已后三度赦文每年防条两税留州留使钱外加率一钱一物州府长吏并以枉法赃论又准今年二月三日制节文诸道两税外防率比来制勅处分非不丁宁如闻或未遵行尚有欺弊永言奉法事理当然申勅长吏明加禁断如刺史承使牒于界内防率痛加惩责仍委御史台及出使郎中官御史访察闻奏外伏以前件草并是两税外徴率准制合勒本道明加申饬各州府长吏仍令节级科处分勘责得实以前劒南
  东川详覆使监察御史元稹奏谨具如前
    中书门下牒御史台
    牒奉勅积习多年成此乖越然在长吏合寻根由循失政之规置无名之税虽原情可恕而在法宜惩观察使宜罚一月俸刺史各罚一季俸仍令自元和四年已后禁断牒至准勅故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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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长庆集 第三册

《元氏长庆集 第三册》

元氏长庆集第三册共一九〇页,作者唐代诗人元稹创作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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