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顺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420020230006363
颗粒名称: 罪有应得
其他题名: ——望花区人民法院公判一起盗窃案旁听记
分类号: D920.5
摘要: 望花区法院公开审判盗窃犯孙绍林,认定其多次盗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孙绍林系教养院保外就医人员,因父母管教不严走上犯罪道路。
关键词: 盗窃案 有期徒刑 父母管教

内容

九月十四日上午,望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盗窃案。 审判开始了。被告人由两名法警押入法庭以后,审判长首先查明了被告人的身份。这个盗窃犯是个男青年,名叫孙绍林,现年二十二岁,原系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保外就医人员。
  在审判长宣布了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后,交待了被告人在法庭上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和最后陈述等权利以后,公诉人——望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以确凿的证据指控孙绍林多次进行盗窃犯罪的事实。 接着,法庭开始了公判调查。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孙绍林在保外就医期间,即一九七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一日,仅半年时间,先后流窜到望花区和平街、光明街、建设街、瓢屯街和新抚区民主街等地进行盗窃犯罪活动,前后共这十七次。 在法庭调查阶段,把孙绍林作案携带的克丝钳子拿到他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被害群众提供的一份又一份证词当众宣读,他无话可说。同时,审判长还让两名证人相继出庭作证,证实孙绍林最后一次作案的经过: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多钟,被告人在和平街四委一百二十组作案时,被居民刘桂英发现,她边追边喊“抓小偷。”听到喊声后,五十三中学生李明顺和抚顺钢厂工人郝玉民就奋不顾身地追撵上去,他们一直追撵到光明街一百八十组,最后终于把他捉住并扭送至和平派出所。 法庭在调查之后,开始进行辩论。在辩论中,检察员首先发言,指出被告人品质恶劣,因盗窃犯罪被送劳动教养,在得病保外就医期间,恶习不仅不收敛,相反继续进行盗窃活动。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法庭对孙绍林依法惩处。 辩护人一位兼职律师接着发言,他指出:被告人在他十七次作案中,有十一次同被害者证实的被盗物品数额一致。虽然有六次的数额不相符,但事实均存在。根据我国刑法对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精神,已完全构成盗窃犯罪;孙绍林被群众捉住送至派出所后,当晚供认了犯罪的全部经过,认罪态度较好。因此,要求法庭从宽判处。 辩论之后,审判长让被告人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接着,宣布休庭。审判长和陪审员退庭进行评议。休息了十五分钟之后,继续开庭,审判长当庭宣布,依法判处被告人孙绍林有期徒刑四年。孙是惯犯,平时爱说谎话,父母亲管教不严,对他的一些偷摸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当问题越来越严重时,父母亲又没采取有效措施,而是一再迁就姑息他。就这样,孙绍林沿着盗窃的邪路越走越远,因而得到今天应有的惩罚。
   (本报记者陈慕增)

知识出处

抚顺日报

《抚顺日报》

《抚顺日报》是中共抚顺市委机关报,是一张集思想性、时效性、可读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报纸,从创刊以来,《抚顺日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作为抚顺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始终在与时代共同呼吸、共同成长。昨天的新闻,今天的历史。每一篇曾经的新闻,都生动真实地见证着时代前进的脚步,都在深情地唱和着时代进步的主题。特别是近几年来,抚报人负重前行,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完成了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舆论引导重任,经营出“收入低、士气高;矛盾多,团结好”的发展环境,笔耕出具有时代特征的关键词:责任、贴近、真实、领先、主流。

阅读

相关人物

陈慕增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