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4月22日李維民市長在遼寧省鞍山市处理反革命分子宣判大会上講話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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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唯一号: 060332020230000403
事件名称: 1956年4月22日李維民市長在遼寧省鞍山市处理反革命分子宣判大会上講話
文件路径: 0603/01/object/PDF/060312020210000002/19560424
起始页: 0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4月22日
发生地点: 鞍山市

事件描述

李維民市長在1956年4月22日遼寧省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和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处理反革命分子宣判大会上講話。他首先指出:通过这次对反革命分子的处理,会使全市人民進一步提高階級覚悟和革命警惕性,增加肅清反革命分子的决心和信心;会使党和國家的政策具体深入人心,促使那些对政策認識摸糊的反革命分子走向坦白自首的光明道路。同時,也忠告那些至今仍坚持反動立場,尚未打算坦白的反革命分子:澈底坦白才是唯一出路;頑固不化和拒不改悔,必將受到政府的嚴厲惩办!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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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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