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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盜窃犯蔡連慶被判八年徒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7614
颗粒名称:
盜窃犯蔡連慶被判八年徒刑
分类号:
D6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蔡连庆在国营机械二厂利用制度漏洞盗窃油钢百馀次,共1420斤,并廉价出售给私商。法院为保障工业生产和建设事业,判处蔡连庆八年徒刑,私商徐宝财三年徒刑。
关键词:
鞍山市
盗窃
犯罪
内容
本市立山區人民法院,根据立山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日前举行公開宣判大会,判处了蔡連慶盜窃國家資財案件。 罪犯蔡連慶,被捕前在地方國营机械二廠水暖車間当車工組長。从入廠以後他就利用該廠制度不嚴的空隙,由倉庫多領車刀原料油鋼,領出後,乘沒人注意的時候,偷着把四、五斤重的油鋼揣在怀內或裝在飯盒子里,于下班時帶回家去。蔡連慶曾以这种方法連續進行偷盜百餘次。从1952年7月起到1955年8月被捕为止,共盜窃机械二廠的油鋼達1,420斤之多(每斤現價10元),廉價賣給私商得贓款4,000多元。 奸商徐宝財,一貫为盜窃犯蔡連慶消臟,从1952年7月到1955年4月,共收買蔡連慶所盜窃的油鋼1,030斤,运到瀋陽轉賣給天津、北京等地的投机商人,計从中得非法利潤2,000餘元。 立山區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工業生產,保障社会主义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对一貫盜窃國家資財的罪犯蔡連慶,依法判处徒刑八年,判处消臟犯徐宝財有期徒刑三年。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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