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反革命犯魏天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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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4907
颗粒名称: 判处反革命犯魏天純死刑
分类号: D916.2
摘要: 本文主要报道了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立山区人民法院在大众剧院举行宣布执行大会,宣布判处魏天纯等四犯死刑,立即执行。
关键词: 魏天纯 法院 执行大会

内容

2月9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法院,在鉄西區大众剧院举行了有近兩千名群众参加的宣布执行大会,宣布判处魏天純等四犯死刑,立即执行。
  被判处的这些罪犯,都是一些罪大惡極,怙惡不悛,搶劫殺人,为害人民,抗拒坦白,坚决与人民为敌到底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如,蔣匪还鄕团副隊長魏天純,係地主出身。在其充任日寇通訊站長、便衣隊長及蔣匪还鄕团副隊長等反動職务期間,一貫打駡群众,奸汚妇女,搶劫人民財物。在1947年該犯竟率領匪还鄕团,大肆向農民進行反把倒算,幷將農民魏兴晋捕去槍殺。解放後,他改名換姓,到处隱藏,1950年混入鞍山鋼鉄建設公司充当工人,虽經一系列民主运動,但該犯始終拒不坦白其歷史罪惡,幷企圖伺机再起。縱火殺人凶手刘淸煥,因知悉鞍鋼工人芮國兴家中有些積蓄,便趁芮國兴上班之机,以到芮家找宿为名,深夜用繩子將芮妻勒死,用菜刀將芮子砍伤後掐死,幷搶去手錶一塊和現款若干。行凶後,为了毁滅証据,又縱火燒了芮家房屋和尸体,然後逃走。我人民司法机關对以上嚴重破坏革命秩序,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罪大惡極的罪犯,都予以嚴厲鎭压,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到会的各界群众听完了國家司法机關的嚴正判决後,都感到大快人心,給人民除了大害。特別是把殺人凶犯刘淸煥押解到他原行凶地點鉄东區和平街再次宣布時,当地群众莫不拍手称快,有的說:「政府判的对,殺的好」;有的說:「要不把这些坏蛋殺掉,我們就不能很好地進行社会主义建設,人民就不能过好日子」。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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