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蓀和大野幸一联合公報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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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3179
颗粒名称: 吳茂蓀和大野幸一联合公報簽字
分类号: D829.3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吴茂蓀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大野幸一在北京签署了联合公报,旨在促进中日两国恢复邦交。公报中强调了和平相处、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的重要性,并表达了中日两国人民愿意互相尊重主权、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的意愿。同时,公报也认为中日两国应该建立长远的友好睦邻关系,并努力促进两国邦交的恢复。此外,访华团在北京进行了访问活动和名胜古迹的游览。
关键词: 吴茂蓀 宪法国民联合会 联合公报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六日消息】中國人民外交学会秘書長吳茂蓀和日本「擁護憲法國民联合会」秘書長大野幸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和日本「擁護憲法國民联合会」訪華团团長、日本「擁護憲法國民联合会」主席片山哲交換意見的結果,在十六日發表联合公報。联合公報簽字儀式在十六日下午十時半於北京中南海紫光閣舉行。
  吳茂蓀和大野幸一各自在中文本和日文本上簽了名,並且交換了文本。
  中國人民外交学会会長張奚若,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会主席郭沫若等參加了簽字儀式。日本方面參加簽字儀式的有:日本「擁護憲法國民联合会」訪華团团長、「擁護憲法國民联合会」主席片山哲和訪華团的部分团員。
  吳茂蓀和大野幸一發表的联合公報申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周恩來總理在十一月十五日接見片山哲团長以及訪華团全体团員時,双方就促進中日兩國恢復邦交的問題進行交換意見中所取得的一致的意見。公報説:周恩來總理和片山哲团長一致認為,國家和國家之間应該和平相处,並且应該用和平協商的方法解決彼此間的爭端和懸案,而不应該訴諸武力。堅持和平政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尊重日本人民宣佈永久放棄战爭手段的和平願望。中日兩國人民願意保証互相尊重國家主权,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以有利於保障遠东的和平和安全。中日兩國人民应該在新的環境和基礎上建立長遠的友好睦鄰關係,並且首先应該為促進中日兩國邦交的恢復共同努力。中日兩國間的一切問題应該而且可以用和平協商的方法求得解決,絶不应該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日本人民為和平而進行的反对重整軍備的運動和維護和平憲法的運動,对促進中日兩國恢復邦交和增進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是非常有利的。
  以片山哲為首的日本「擁護憲法國民联合会」訪華团一行二十七人,是应中國人民外交学会的邀請在九日下午到達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曾經在十四、十五兩日,先後接見了片山哲和訪華团全体团員。訪華团在北京逗留期間,連日在北京進行了訪問活動,並且遊覽了名勝古蹟。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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