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擧行第七屆中央委員会第六次全体会議(擴大)的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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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2685
颗粒名称: 中共中央關於擧行第七屆中央委員会第六次全体会議(擴大)的公報
分类号: D624.31
摘要: 本文讲述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于10月4日至11日举行,讨论和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和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会议强调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问题,并提出了迎接和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高潮的具体措施。会议通过了相关决议和章程草案,并决定提交给相关部门讨论。
关键词: 第七届 委员会 章程草案

内容

中國共產党第七屆中央委員会在十月四日至十一日舉行了第六次全体会議(擴大)。出席这次会議的有中國共產党中央委員会委員三十八人和候補委員二十五人。上海局書記,北京市委、天津市委和上海市委書記,各省委、各自治區党委和各地委的書記,以及党中央各部委和中央國家机關各部門党組的負責同志等三百八十八人列席了这次会議。
  中國共產党第七屆中央委員会第六次全体会議(擴大)的議程有兩項:第一,討論和通过關於農業合作化的決議;第二,討論和通过關於召開党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会的決議。
  会議的第一日,在中國共產党中央委員会主席毛澤东宣佈開会以後,由中國共產党中央委員会委員陳伯達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草案的説明」,由中國共產党中央委員会政治局委員鄧小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關於召開党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会的決議草案的説明」。
  会議接着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在全体会議上發言的有八十人(因時間關係,还有一百六十七人未能在会上發言,只由会議印發了他們的發言稿),他們一致同意「中國共產党第七屆中央委員会第六次全体会議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草案」和「中國共產党第七屆中央委員会第六次全体会議關於召開党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会的決議草案」以及陳伯達同志和鄧小平同志所作的兩個説明。中國共產党中央委員会政治局委員刘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彭德懷、彭真、鄧小平等同志都在会上作了重要發言。
  会議着重討論了在全國範圍内積極地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逐步地实現農業合作化問題。整個討論充滿了对於農業合作化事業的信心以及对工作中的缺點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精神。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在中共中央委員会召集的省委、市委和區党委書記会議上,毛澤东同志作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指出在全國農村中新的社会主義群衆運動的高潮就要到來;批判了在合作化高潮面前被勝利吓昏了头腦的右傾錯誤;闡明了我國農業合作化的歷史發展規律和党領導農業合作化運動应当採取的方針政策。毛澤东同志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指示,被普遍地傳達到了全國農村,成為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巨大的鼓舞力量和正確的指導方針。兩個月以來各級党組織对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檢查和討論,以及兩個月以來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新發展,進一步証明了毛澤东同志的指示的正確性。在这次会議上,許多發言者引用了丰富切实的調查材料和具体生動的事例,闡明了農業合作化運動在目前必需積極發展以及我們党完全能够領導这一規模宏大的新的社会主義的群衆運動的道理,不少的地方党委書記在發言中,報告了他們根據毛澤东同志的指示所擬定的本地區農業合作化的初步規劃,報告了近兩月來在傳達毛澤东同志的指示以後各地合作社迅速發展的蓬蓬勃勃的新氣象。發言者还从工業、交通運輸業、手工業、財政、金融、貿易、文化、教育、科学、衛生、軍事、政治、法律等方面,从党組織的政治工作和組織工作等方面,以及从青年团、工会、婦女联合会等群衆团体的工作方面,应該如何來迎接和配合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新高潮,進行了具体的討論。
  在会議的最後一天,毛澤东同志作了会議討論的總結。隨後,会議一致通过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關於召開党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会的決議」,「關於党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会代表名額和选舉办法的規定」。会議基本上通过了在試行中經过多次修改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的草案,決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員会討論。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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