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遵守乘車秩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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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2258
颗粒名称: 要遵守乘車秩序
分类号: U4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鞍山市部分职工不遵守乘车秩序,造成人身事故。应遵守乘车秩序,避免事故发生。
关键词: 鞍山市 职工 乘车秩序

内容

據讀者來信反映,由於有些職工不遵守乘車秩序,常造成人身事故。在新華、正門、立山、崔家屯等車站,每当通勤車一進站,还沒等站穩,就有很多人搶上搶下,嚴重影响乘車秩序和人身安全。如七月上旬在崔家屯車站,由於搶上車,有個工人把一個小孩的胳膊給擠傷了。还有一次也是在崔家屯,有個人把一個老大娘擠掉車底下,叫車把脚指头給軋掉了,險些造成死亡事故。
  有些職工在火車開動時,还不顧危險跳上跳下。有一次,新華站乘務員刘志英由新華站上車,等車開到北道口時,他便往下跳,当即被風帶入車底,幸而他往外滾的快,未造成嚴重事故。但他沒有接受这次敎訓,还經常跳車。八月十四日早晨,由东鞍山開往正門站的通勤車路过新華站時,因爲不停車,他便从車上跳下來,把腦袋和胳膊摔傷好幾处。八月十七日早,由正門站發的通勤車已開動。運輸部生鉄庫臨時工張全山,因未趕上車,就跟車後头跑,往上上。他抓車門把手沒抓住,扯着站在車門口的人的衣服,把那個人扯了下來,結果,他滾入車底被車軋死;那個人雖因滾的快沒軋着,但也把鼻子臉摔破。这些事实吿訴我們:要保証乘車安全,就一定要遵守乘車秩序。特別是在鉄路工作的職工,更应模範地遵守乘車秩序,不要搶上搶下,或在火車行駛時跳上跳下,以免造成事故。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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