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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鞍山市公安衞生商業局联合通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2160
颗粒名称:
鞍山市公安衞生商業局联合通吿
其他题名:
联字第壹号
分类号:
F713.853
摘要:
1955年09月13日工人生活登载的鞍山市公安衞生商業局联合通吿。
关键词:
鞍山市
公安卫生商业局
联合通吿
内容
夏季以來,很多沒有許可的攤販,到处販賣,瓜子菓皮等不潔之物,隨地抛棄,使各交通要道,繁華娛樂場所以及机關、廠礦、企業等門前,交通秩序極爲混亂,並影响工商業的正常經營,有的攤販甚至販賣腐爛變質的食品,嚴重地影响職工市民的身体健康。爲此,茲規定:
一、所有商販必須按政府指定的地點和批准的品种經營,不准私自變更。
二、下列地點除經批准者外,嚴禁攤販停留販賣:
1、澤东路,朱德路,二一九路,靑年街,虹橋上下;
2、火車站、二一九公園門前;
3、國營、合作社、私營商店及市場門前。
三、所有商販要負責營業地點周圍的衛生,隨時淸掃,嚴禁將瓜子、菓皮等不潔之物隨地抛棄。
四、販賣食品的商販,要備有必要的衛生設備,嚴禁販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五、凡經營攤販者,必須持有政府發給的許可,隨身携帶,以備檢查。否則一律視爲非法,禁止經營。
六、如有違犯上述規定者,得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处分。上述規定,全体商販務須切实遵照執行。並希全体市民協助貫徹。
鞍山市公安局鞍山市衞生局鞍山市商業局
一九五五年九月一日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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