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工人生活》 报纸 |
唯一号: | 060320020230001442 |
颗粒名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各國議會聯盟的人民代表團章程 |
其他题名: |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各國議會聯盟的人民代表團全體會議通過) |
分类号: | D622.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人民代表团由自愿参加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并设立执行委员会。人民代表团的职责包括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会议,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人民代表团的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领导日常工作,与其他国家议会联盟保持联系,并派代表参加各种会议。人民代表团的设立在北京。 |
关键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团 各国议会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