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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鞍山市初級中學一九五五年招生簡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1054
颗粒名称:
鞍山市初級中學一九五五年招生簡章
分类号:
F713.853
摘要:
1955年7月5日工人生活报刊登的鞍山市初级中学一九五五年招生简章广告。
关键词:
鞍山市
初级中学
招生简章
内容
一、招生名額六、二〇〇名(內包括朝鮮民族班五〇名)男女兼收。
二、報考條件:
1、報考本市初中者,必須全家及本人均居住本市,確有戶口證明,非本考區的考生報名槪不受理。
2、年令須滿十二足歲至十八足歲。
3、高小畢業生持有畢業證書者(本市本屆畢業生集體報名可緩繳)。
4、機關、團體、企業、學校批准升學的工作人員,部隊轉業人員及歸國華僑具有高小畢業文化程度並持有原單位或機關證明者。
5、曾在高小畢業或經過自修確有高小畢業文化程度的社會知識靑年,持有高小畢業證書或有關文化程度的參考證件(修業證書、補習學校證件)及當地區級以上人民委員會或派出所的證明文件者(主要證明政治情況、戶口是否在本市、現在是否在職在學)。
6、身體健康,無妨害學習的疾病者。
三、報考手續:
1、報考者均應依照規定日期到距居住地區最近之學校辦理下列手續:
①繳驗學歷證件、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證及規定應繳的有關證件。
②親自塡寫報名單一份。
③繳最近一寸正面半身脫帽像片三張(須同一底版洗出者,分別貼在報名單、准考證、健康檢查證上)。
④繳報名費二角(錄取與否槪不退還)。
⑤合於優先錄取條件者,報名時須繳有關證件,否則按一般情況處理。
⑥考生所報材料經審查合格時,由報名處發給准考證。
2、本市本屆高小畢業生,一律採取集體報名方式(各校於七月七日午前八時半到敎育局領取報名單、准考證等)。
3、個別報名者須先到報考學校登記領取介紹信,到本市健康檢查站進行身體檢查後,辦理報名手續(登記日期七月七日至十日)
四、報名日期:七月八日至十五日
五、報名地址:
鞍山市第二中學(鐵東區工農街)
鞍山市第三中學(鐵西區開明巷)
鞍山市第四中學(三區東沙河)
鞍山市第五中學(鐵東區中華路東和平路北)
鞍山市第六中學(鐵西區壕外,農場對面)
鞍山市第七中學(鐵東區長甸舖)
鞍山市第八中學(在五中報考)
鞍山市第九中學(在二中報考)
六、考試科目:
本屆畢業生考試語文、算術。
社會靑年加考常識。
七、考試日期及時間:七月二十一日 上午七點三十分——九點三十分 算術 十點——十二點常識 下午三點——五點語文
八、錄取條件:
1錄取新生以考試成績、身體條件及操行爲準,儘先錄取質量最好的學生。
2、對烈屬、軍屬子女、工農子女、少數民族、復員轉業軍人、歸國華僑等其報考成績與其他學生相同者可優先錄取。
九、發榜:
1、八月十五日由招生學校將錄取學生通知單寄發給各畢業生學校(集體報名者)和本人(個別報名者),同時亦將未被錄取的應退證件像片寄給本人。
2、旣經錄取學生不准轉移學校。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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