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炳申竊取別人勞動成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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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0732
颗粒名称: 夏炳申竊取別人勞動成果
分类号: F425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一个小型工厂在开展班组核算工作中取得的一些经验,并揭示了在该工厂中出现了剽窃他人成果的不良行为,对比了这种行为与康兆文篡夺他人劳动成果的相似性。文章最后呼吁对这种卑鄙行为保持警惕,并指出夏副股长还没有从中吸取教训。
关键词: 鞍山市 李萍 康兆文

内容

編輯同志:小型廠在開展班組核算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經驗,該廠經濟核算股成本核算員李萍花費了幾天的時間總結了這項經驗:公司會計處認爲小型廠的經驗很好,有推廣的必要,就叫李萍往「先進生產者」投稿,但李萍沒在意,沒這樣做。該廠經濟核算股副股長夏炳申看有機可乘,就在「審核」時偷偷抄襲一份送給「先進生產者」,並寫上自己的名子。
  不久,這稿在「先進生產者」上發表了。夏副股長看小型廠的經驗發表了,揚揚得意的說:「我們的班組核算工作做的不錯啊,已在公司內推廣啦。」
  過了幾天,「先進生產者」把九元錢的稿費寄來了,夏副股長眼瞧着老李,在那兒沉思:「這稿憑良心說完全是老李寫的,我只是……」他似乎有些難爲情,但看着錢父眼熱,於是就說:「老李,給你五元吧!」
  最近,費守謙寫了一篇關於資金問題的文章,交給夏副股長看。夏副股長一看「運氣」又來啦,就修改了兩句,謄寫一份,添個名,給「先進生產者」寄去了。然後他把原稿還給老費,老費問他:「怎樣,行不行?有那些不合適的提提吧!」夏副股長說:「「已經寄去了。」
  夏副股長的這種做法,和反黨分子康兆文篡奪別人勞動成果的行爲性質是相同的。康兆文事件的揭發,給我們敲起了警鐘,尤其是小型廠的職工都一致反對康兆文那種卑鄙的行爲,可是夏副股長還沒有從中吸收敎訓呢!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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