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佈「關於安置復員建設軍人工作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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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0685
颗粒名称: 國務院公佈「關於安置復員建設軍人工作的決議」
分类号: D632.3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介绍了中国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其中包括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重要性和责任,以及安置措施和要求。
关键词: 鞍山市 国务院 军人工作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五日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安置復員建設軍人工作的決議」今天公佈了。這項決議是在五月卅一日擧行的國務院全體會議第十次會議上通過的。
  決議裡指出,今後由於義務兵役制度的實行,每年都將有大批新兵入伍,同時,每年也都會有大批的軍人復員回鄕。復員建設軍人一般都有較高的社會主義覺悟和堅强的組織性紀律性;許多復員建設軍人都經過了長期革命戰爭的鍛鍊和考驗,並有很大一部分編入了人民解放軍的預備役。妥善地安置復員建設軍人,使他們各得其所,在各個工作崗位和生產戰綫上發揮積極作用,這是國家的一項長期的重要政策,也是各級政府和全體人民群衆的一項經常的光榮的政治任務。
  決議說,幾年來,各地對安置復員建設軍人的工作,一般是重視的,過去的復員建設軍人絕大多數已經得到了適當安置,但是,這項工作中還存在着嚴重的問題和缺點。各地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復員建設軍人至今還沒有得到安置或者安置得不够妥善。
  爲了進一步妥善安置復員建設軍人,決議提出:安置復員建設軍人是中央各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機關、人民團體以及各種企業,事業單位的一種不容推卸的責任。各單位在調用幹部、調配勞力和招收工人、學徒、職員、技術人員時,都應當把復員建設軍人作爲第一位錄用的對象。原來從農村參軍的復員建設軍人,如果沒有專門技術,應當全部回到農村,參加農業生產。對於回到農村生產的復員建設軍人,應當切實帮助他們解決困難問題,動員和組織他們參加農業生產和互助合作組織,帮助他們訂立生產計劃,敎育他們把生產資助金用在生產上,並且及時帮助他們克服生產、生活上的困難,使他們在農業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對於不能從事農業生產,父沒有在其他方面就業條件的復員建設軍人,民政部門應當在有關部門協助下,根據他們的條件和本地情況組織他們從事適當的生產。對於年老體弱、長期患病、喪失勞動力而父無人贍養的復員建設軍人,應該由民政部門送革命殘廢軍人敎養院和貧民生產敎養院加以收容敎養。對目前還沒有安置的復員建設軍人,各地有關部門應當深入了解情況,加以分類登記,進行統一安排。各地還必須爲接收安置新的復員建設軍人做好準備工作,要求在十月份以前把今年復員的軍人基本上安置下去。
  決議裡還要求復員建設軍人接受組織的分配,在自已的生產和工作崗位上要安心,並且在生產和工作中保持和發揚人民軍隊的光榮傳統,遵守政府法令和勞動紀律,發揮積極帶頭作用。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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